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政府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金政发〔2006〕82号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五月九日
金华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的规划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市区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以及其它出让方式取得的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单位要求提高容积率的,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所确定的容积率进行规划建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提高容积率。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再提高容积率。
第三条 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除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外,必须符合下列有关条件:
(一)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提高开发强度的;
(二)为城市提供公共空间和设施,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三)原有建设规划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其他经市政府批准的。
第四条 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应按以下程序审批:
(一)建设单位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调整依据和规划方案;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调整的规划方案组织初审,提交市建筑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审;
(三)对调整的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必要时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四)根据公示或听证情况,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五)建设单位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变更手续;
(六)建设单位持经批准变更的规划设计条件与国土资源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五条 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涉及他人重大利益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维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经营性用地提高容积率涉及城市详细规划调整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城市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 经营性用地经市政府批准提高容积率的,按补办出让手续时间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地价确认后,全额补缴土地出让金。
第八条 提高容积率的建设项目,不得提高建筑密度,不得降低绿地率。
第九条 本规定发布之前已经受让的经营性用地,经规划部门批准提高容积率的,在本规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土地出让金补缴手续的,其补缴标准按金土资〔2003〕57号文件原来规定执行;逾期未办理补缴手续的,其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按本规定第七条执行。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0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商务部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确定2010年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商办秩函[2010]14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与放心肉服务体系等项目资金申报的通知》(财办建[2010]67号)和《商务部关于继续开展市场监管与“放心肉”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商秩发[2010]339号)的要求,我部对各地报送的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和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同意将河北省商务厅等10个单位列为2010年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重点推进单位,保定市商务局等127个单位列为2010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等82个单位列为2010年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名单见附件)。
各单位要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及经审核的工作方案,抓紧落实各项工作。我部将加强工作检查督导,开展动态评估,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确定量化指标,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对按要求完成试点任务的,将利用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将予以通报直至取消试点资格。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试点单位督促力度,积极争取当地配套政策支持;要定期统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前报商务部。
联系人:(略)
附件:1. 2010年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2. 2010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地级以上城市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2010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县(市)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3. 2010年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附 件1
2010年屠宰监管技术系统项目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河北省商务厅
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
黑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商务厅
安徽省商务厅
江西省商务厅
河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商务厅
陕西省商务厅
甘肃省商务厅
附 件2
2010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地级以上城市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河北省:保定市、衡水市
山西省:太原市、朔州市
辽宁省:丹东市、鞍山市、营口市、朝阳市
黑龙江省:绥化市、七台河市、鸡西市
安徽省:黄山市、宣城市、阜阳市、马鞍山市
江西省:新余市、鹰潭市、九江市、上饶市、宜春市
河南省:平顶山市、濮阳市、许昌市、信阳市、济源市
湖南省:株洲市、邵阳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来宾市
贵州省:毕节地区、黔南州
云南省:文山州、临沧市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宝鸡市
甘肃省:兰州市、武威市、定西市
青海省:海北州、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伊犁州
2010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
县(市)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河北省:赵县、容城县、沙河市、滦县、大名县、兴隆县
山西省:孝义市、侯马市、平遥县、右玉县、榆社县、阳曲县
黑龙江省:勃利县、北安市、讷河市、抚远县、木兰县、同江市
安徽省:桐城市、霍山县、肥东县、固镇县、蒙城县、潜山县、天长市、青阳县、
歙县、涡阳县、利辛县、黟县、泾县、望江县、肥西县、凤阳县
江西省:信丰县、武宁县、井冈山市、乐安县、玉山县
湖南省:祁阳县、桃江县、汉寿县、平江县、双峰县、炎陵县、湘乡市、衡阳县、
衡南县、桑植县、双牌县、桂东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兰县、平果县、浦北县、巴马瑶族自治县、西林县、岑溪市、
灵川县、 陆川县、合浦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阳朔县、隆安县
贵州省:兴义市、修文县、赤水市、清镇市、息烽县、
贞丰县、遵义县、龙里县
云南省:腾冲县
甘肃省:甘谷县、景泰县、和政县、成县、临洮县、合作市、敦煌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额敏县
附 件3
2010年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项目
重点推进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上思县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
防城港市防城区同济日新食品有限公司防城区家畜定点屠宰厂
永福县国营商业总公司食品公司
岑溪市食品公司家畜定点屠宰厂
北海市银海东方屠宰场
西林县食品公司
南宁市邕宁冷冻厂仙葫家畜定点屠宰场
广西崇左市食品公司屠宰厂
贵州省
贵阳市白云区光明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嘉旺屠宰加工有限公司
遵义市玖玖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顺肥肥肉类有限责任公司
都匀市匀诚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
贵州省从江县糖酒有限责任公司定点屠宰场
清镇市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六盘水市中心区机械化屠宰厂
贵州巨农肉业股份有限公司
毕节市合财屠宰场
望谟县宏达肉联屠宰场
松桃苗族自治县牲畜定点屠宰场
云南省
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
腾冲县食品公司
宣威畜牧科贸有限公司
丽江市古城区良华牲畜屠宰加工有限公司
云南省澄江县春良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
西藏日喀则市圣福肉联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昌都邦达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林芝富民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
噶尔县狮泉河镇生猪屠宰场
陕西省
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汉中顺鑫鹏程食品有限公司
安康市大红门民荣富硒食品有限公司
榆林市山立食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镇安县创盛肉食品有限公司
三原顺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安塞县食品股份合作公司
蒲城县祥塬肉食品有限公司
宝鸡市永平生猪屠宰有限公司
周至富仁军海屠宰场
铜川市润民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省
临夏市清河源清真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酒泉市哈利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张掖市甘州区中天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水市秦州区益康定点屠宰厂
武威海林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甘南州振兴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庆阳市西峰区宗瑞生猪定点屠宰厂
永昌县天开屠宰厂
定西市安定区九隆定点屠宰厂
陇南市武都区仁鸿生猪定点屠宰场
青海省
西宁市享堂生猪定点屠宰厂
西宁鑫源屠宰肉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青海裕泰畜食品有限公司
青海百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青海省雪驰清真肉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德令哈市洁康生猪定点屠宰厂
民和县川口镇红卫村畜产品交易屠宰市场
青海杨光良种猪养殖有限公司
湟中县多巴镇生猪定点屠宰厂
格尔木市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
宁夏回族自治区
中卫市鸿嘉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涝河桥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通达清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宁夏均旺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隆昊肉类有限公司
银川利丰顺屠宰加工有限公司
宁夏夏华肉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单家集牛羊产业有限公司
宁夏海原县伊尔通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
宁夏湖城养殖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惠农区典浩生猪定点屠宰厂
石嘴山市宏信生猪屠宰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多浪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天迪洋阳养殖有限公司
新疆帕米尔肉制品有限公司
托里县巴什拜绿洲清真肉联加工有限公司
奎屯康源食品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奎屯绿野畜禽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巴州天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阿勒泰鑫金域肉食品有限公司
阿拉尔市大地畜禽定点屠宰场